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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云南启动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2025-07-31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该办法规定了分类类别、分类指标等四方面内容,将检验检测机构依据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分为 A、B、C、D 四个类别,所有机构起始默认类别为 B 类,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定性为 D 类。

办法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依法成立、取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以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情况为基础,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自动分类,并实施差异化监管。

管理职责与原则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统筹协调和制度建立,建立管理平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 “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 原则,将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后自动归集到管理平台,并依据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等原则,分类结果作为监管资源配置依据,不作为信用评价。

指标体系与分类模型

省市场监管局从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等七个维度,以 1 年为周期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并动态管理和优化调整。同时,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基础上,结合检验检测领域特点建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模型。

信用风险分类标准 

A 类(信用风险低):监督检查或被投诉举报后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无需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报送统计年报;能力验证和授权签字人考核结果均合格。

B 类(信用风险一般):存在情节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但无行政处罚;及时报送统计年报;能力验证结果全部合格,授权签字人考核合格或补考合格。机构起始默认类别为 B 类。 

C 类(信用风险较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但未达标;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持续符合要求仍出具报告等。 

D 类(信用风险高):作出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两年内受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等。若机构符合多个等级,按最高等级分类。 

差异化监管与服务措施

管理平台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分类结果作为监管资源配置和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重要依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对不同类别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如 A 类和部分 B 类机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可书面审查,鼓励 A、B 类机构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扩项、变更等。

责任追究与办法实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在管理过程中违规操作,将依法追究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法获取、使用或篡改相关信息也将被追责。本办法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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