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奥因数据出境被罚,所有企业都应汲取的合规教训!
2025-09-10
各位关注数据安全与企业治理的朋友们,近日法国奢侈品牌迪奥因违反中国《数据安全法》被处以高额罚款,其核心违规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境内数据传出境外。这一处罚固然是针对数据跨境这一具体行为,但如果我们将其置于企业治理的宏大图景下,用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的标准来审视,便会发现这远非一次孤立的技术性失误,而是一次深刻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失效。 ISO 37301所倡导的,是建立一种系统性的、预防性的合规能力,它要求合规不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嵌入组织的每一个细胞。迪奥的案例恰恰暴露了其体系可能存在的巨大漏洞:或许缺乏对境外法律法规变化的持续监测机制,导致对中国《数据安全法》这一重磅法律的解读和转化出现严重滞后;或许在合规义务的识别过程中,遗漏了“数据出境”这一高风险活动,未能将其纳入关键合规风险清单进行管理;又或许是公司的合规文化未能从上至下有效传导,使得海外总部与在华机构之间存在认知与执行的断层,未能将中国的数据主权要求提升至全球战略的优先级。 这一切都指向同一个结论:在全球化运营中,企业不能依赖零散、被动的合规措施,必须构建一个如同ISO 37301所描述的、具有韧性的合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要求最高管理者展现出绝对的领导力和承诺,将合规作为战略支柱;要求企业建立系统化的流程以识别、评估并处置不断变化的合规义务与风险;要求企业进行有效的内部沟通与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履行其合规责任;更要求企业建立对违规事件的报告、调查与改进机制,从而形成“计划-实施-检查-处置”的良性循环。 迪奥的教训因此被放大:它告诫所有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运营,必须将数据合规视为整体合规管理体系的基石之一,进行顶层的、系统性的设计与部署。 请立即依据ISO 37301的框架精神,审视您的合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健全,是否能够敏捷识别并响应像《数据安全法》这样的新规义务,是否确保了数据出境流程得到严格、有效的控制。唯有将合规从“部门职责”升维为“管理体系”,才能在全球复杂监管环境中行稳致远,真正将合规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信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