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公司因建工项目未覆盖全部范围及多场所现场审核被罚7.1万
一认证公司因建工项目未覆盖全部范围及多场所现场审核被罚7.1万

2026年7月2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市监处罚﹝2026﹞36号),世*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因减少审核人日,建工项目未抽样审核覆盖全部认证范围及多场所现场审核被罚7.1万。
违法事实:
1.当事人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认证服务机构,批准号:CNCA-R-2020-614。2024年12月9日,当事人与延安森悦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认证合同,约定为该公司提供QES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及HSE管理体系初次审核服务,实际收取监督审核费用5000元。
2024年12月12日,当事人派出1名审核员实施本次审核,于2024年12月18日向该公司核发四份体系认证证书,分别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Q3384R0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E3385R0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S3386R0S)、《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3387R0S)。
当事人审核计划、审核方案策划管控表及审核报告载明,本次审核按1人日(单个审核人日标准时长8小时)策划核定,审核时段为当日8:30至17:00,并将延安市志丹县保安镇边腰岘村项目现场列为审核地点,对应现场审核时间为12:30至16:30。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核验,本次审核首次会议签到时间为9:21、末次会议签到时间为16:32。
经查,审核人员当日出发地为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龙昌园小区,往返上述项目现场单程110余千米,往返通勤时长超3小时。依据国家认证相关规则,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为首次会议至末次会议期间的实际审核活动时长,往返审核场所的路程时间不计入有效审核时间。本次审核仅派出1名审核员,扣除往返项目现场的必要通勤时间后,实际有效认证审核时长不足8小时,未满足认证规则规定的1人日审核时长要求。
2.2024年4月17日,当事人与北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认证合同,约定为该公司提供QES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审核服务,实际收取初审费用6000元。
2024年4月29日,当事人完成初次认证审核后,向该公司颁发三份体系认证证书,分别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Q1156RO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E1157ROM)、《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61424S1158ROM),上述证书载明的认证范围均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经查,北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类别与上述认证范围一致,且该公司实际开展上述全部范围的工程业务。当事人审核计划、审核报告及审核记录载明,本次现场审核仅抽取了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的“延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929井区采气与集气线路土建4标段专业分包”项目,对应覆盖土建、机电工程类施工活动,对于认证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类施工活动,其技术标准、管理要求、风险等级与土建、机电工程存在明显差异,不适用抽样审核规则,但当事人仅审核了相关工程资料,未对项目场所实施现场审核。综上,当事人本次初次审核未按规则对全部差异类别的施工活动逐一实施现场审核,抽取的现场场所未覆盖全部认证范围,不符合认证抽样审核相关规则要求。
来源:审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