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4月发布2026年第14号公告,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该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单一库”管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据清单和项目库办理行政许可。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但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资质。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一单一库”范围内申请资质认定,依法依规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CMA)。
2026年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调整公告(2026年第1期)》,对项目库完成首次调整更新并即日实施。此次调整涵盖司法鉴定等领域标准目录的新增、修改及删除,旨在通过动态化管理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与资质认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一单一库”动态管理机制和“沙盒监管”制度,支持新能力项目纳入项目库。
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关注项目库更新公告,对照更新后的能力项目库开展自查。对于未纳入项目库的检验检测项目,机构可按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原则提供服务,但报告不得标注CMA标志。建议机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审核,积极配合认证机构监督,确保持续符合体系认证要求。
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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