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宣传里不能说"包过"
认证宣传里不能说"包过"

"包过""保证通过"这类表述属于保证性承诺,在认证相关的宣传里明确不能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2015年修订,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第(三)项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第十一条要求广告引证内容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对认证活动广告宣传的审查提示还明确:不得发布"当天出证""直出证书"等涉嫌虚假认证的内容,不得作"确保通过""认证包过"等保证性承诺。
普遍现象:有的机构网页上还挂着"确保拿证"的字样,有的企业把类似承诺写进了宣传单和招投标应答文件。对认证机构而言,这类表述同时踩了两条线:一是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二是认证规则本身的程序要求——认证结论只能产生于审核之后,审核没有做,任何形式的"保证通过"都无从谈起。企业看到这类宣传,也应当把它当成一个提醒:连规则都不敢遵守的宣传方,证书的真实性更值得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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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文章出处):ISO 9001:2015;市场监管总局认证专项公开通报;优卡斯原创解读。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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